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,并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《关于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》(粤银监复〔2017〕23号)批准,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名称由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”修改为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”;公司股东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修改为“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座26层2601-2624号房”;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亿元增加至10亿元,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保持不变。
上述股东名称变更、增加注册资本及章程修改事项已于2017年3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(备案)手续。
特此公告。
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
2 0 1 7 年 3 月 2 0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