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为维护公司、股东、债权人、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规范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》以及相关法律、法规及监管规定,结合实际情况,公司对《公司章程》进行了修订。
上述章程修订事项已经本公司股东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核准(粤金复﹝2026﹞51号),并已按照有关规定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相关登记备案手续。
特此公告。
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
2026年3月12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