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2022年12月1日,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2022年至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。
特此公告。
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
2023年1月31日
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2022年12月1日,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2022年至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。
特此公告。
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
2023年1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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